*ST鹏博6月10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 律师为受损投资者提出三个可索赔诉讼区间

*ST鹏博(600804)将于6月10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6月30日。退市整理期间,股票简称为“退市鹏博”,股票在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此次退市的直接原因是,*ST鹏博2023年和2024年财报连续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退市压力的背后,公司存在的信披问题也随之暴露——6月5日晚间,停牌一月有余的*ST鹏博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确认其涉嫌两项重大信披违规行为。
公告显示,经查明,*ST鹏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是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在2021年10月主导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方17亿元借款提供违规担保,该情况既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在2021年至2023年年报及债券信息披露中如实披露。二是*ST鹏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2024年1月,公司被债权人起诉要求承担15.09亿元(本息合计)连带清偿责任。2024年3月28日,此案诉讼法律文书送达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迟至2024年4月15日晚间才予以披露。
基于上述事实,青岛证监局拟对*ST鹏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杨学平予以警告,并处以78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3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8月16日,*ST鹏博因信披违规已收到过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已有受损投资者以*ST鹏博“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法院提起了索赔诉讼。
根据已有信息,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因*ST鹏博多次违规,现符合以下任意一个区间的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诉讼:
(1)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ST鹏博股票,并在2023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1月1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鹏博股票,并在2024年11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3)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鹏博股票,并在2024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预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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