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隐瞒重大合同被罚400万元 受损投资者索赔进行时

日前,皇氏集团(002329)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5年6月12日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经查明,2019年11月11日,皇氏集团原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该协议包含差额补足及远期回购等事项,属于重大合同,但皇氏集团未在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协议,直至2023年11月21日才进行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基于此,广西证监局决定对皇氏集团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黄嘉棣、董事会秘书王婉芳、时任董事杨洪军、监事会主席石爱萍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250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已有信息,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于2020年4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皇氏集团股票,并在2023年11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以上符合资格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皇氏集团在信披违规遭处罚的同时,还存在其他法律纠纷问题。根据公司6月6日披露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374.2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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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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