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索赔案部分可诉讼区间时效将届满 从信披违规到年报逾期或面临退市

截至6月24日,金力泰(300225)仍处于停牌状态,其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迟迟未披露。
早在2025年4月23日,金力泰就发布公告,由于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公司预计无法在4月30日的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5月5日晚间,公司进一步公告,因上述原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股票自5月6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相关规定,若金力泰在股票停牌(2025年5月6日)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此外,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金力泰于5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年报未能按时披露并非金力泰首次陷入信息披露危机。2024年1月4日,公司就因2021年年报及2022年一季报存在虚假记载,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除上述事项外,金力泰时任董事兼总裁袁翔、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甸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2022年10月20日收到了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该案索赔条件分为两个:(1)于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间买入金力泰股票,并在2023年2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于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29日期间买入金力泰股票,并在2022年9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预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刘鹏律师提示,前述第二个索赔区间已有投资者胜诉判例,且该索赔区间诉讼时效将于今年10月1日届满。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注意诉讼时效,以免过期无法参与索赔。在诉讼时效内,律师将及时帮助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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