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维因股东资金占用遭监管 此前因业绩“变脸”已引发受损投资者索赔
·
2025-06-24 19:23

近日,*ST奥维(002231)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上海东和欣及相关人员收到了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下称“决定书”)。
经查明,自2023年8月起,*ST奥维及其控股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的资金被公司股东上海东和欣及其实控人李东、邹梦华控制的公司非经营性占用,截至2024年末,占用余额约为20797.97万元。辽宁证监局要求,所有占用资金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并在整改完成后提交书面报告。
决定书显示,上海东和欣已于今年4月25日向*ST奥维出具了《关于资金占用的还款计划》,上海东和欣及其实控人李东、邹梦华保证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偿还全部资金占用款。截至5月31日,上海东和欣及其关联方累计偿还占用资金合计6004.50万元,仍有本息合计18375.22万元资金占用款尚未偿还。
除上述情况外,值得注意的是,*ST奥维在披露2024年年报之前,曾大幅向下修正业绩预告。公司于1月24日预告全年营收4.5亿元至5.2亿元、归母净利润预亏3200万元至4500万元,但最终实际营收仅为2.8亿元至2.99亿元,亏损额大幅下修至5000万元至7500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更达6000万元至9000万元。
根据已有信息,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初步判断,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4月2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奥维股票,并在2025年4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索赔机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扫码报名索赔
编辑:wenmeng
-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版权声明:凡文章来源为“大众证券报”的稿件,均为大众证券报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大众证券报”。
- 广告/合作热线:025-86256149
- 举报/服务热线:025-86256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