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退市后被重罚 相关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已退至三板市场的鸿达兴业(002002,现“R鸿达1”,400207)近日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江苏证监局查明,鸿达兴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鸿达兴业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二、鸿达兴业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三、鸿达兴业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5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周奕丰处以22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50万元-60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鸿达兴业案为上市公司敲响警钟,退市不能免予处罚,监管部门对退市前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

根据调查结果,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0年4月7日至2023年9月22日期间买入且持有鸿达兴业股票,无论在2023年9月2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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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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