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华铭智能”到“ST华铭” 背后年报虚假记载问题或引发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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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00

日前,华铭智能(300462)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上海证监局查明,华铭智能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主要涉及子公司聚利科技在ETC产品销售中,将本应计入销售费用的第三方居间、代理服务费用错误归类为研发费用,且未按权责发生制计提费用。该事项导致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华铭智能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2531.54万元,占当期报告利润总额的18.76%;2021年虚减利润总额3570.37万元,占当期报告利润总额的16.90%。
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华铭智能予以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70万元不等的罚款。
因上述事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8日(星期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华铭智能”变更为“ST华铭”。
鉴于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0月26日期间买入华铭智能股票,并在2023年10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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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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