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股份实控人与财务总监拟被罚没4870万元 此前因信披违规已引发受损投资者索赔

8月7日晚,南卫股份(603880)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平及财务总监项琴华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显示,监管机构对二人涉嫌内幕交易“南卫股份”案已完成调查,且拟作出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2023年1月底,年审会计师发现南卫股份有倒贷的资金被挪用且未归还的情况;2023年3月2日,年审会计师确定拟对公司2022年年报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拟对2022年度内控情况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2023年3月21日,年审会计师前往公司现场,与项琴华沟通了2022年年报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明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出具否定意见。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因南卫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公司资金,年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停牌。上述信息对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在公开披露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项琴华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为2023年3月2日;李平作为公司董事长,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23年3月10日。
经江苏证监局查明,2023年3月21日至22日期间,“项琴华”国泰君安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卖出南卫股份5.4万股,成交金额34.05万元;2023年3月14日至3月28日期间,李平控制、决策“李平”国联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卖出南卫股份818.40万股,成交金额4796.78万元。
江苏证监局认为,项琴华、李平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南卫股份”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违法情形。因此,拟决定对项琴华没收违法所得10.17万元,并处以罚款150万元;对李平没收违法所得1177.67万元,并处以罚款3533万元。拟罚没金额合计4870.8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此次涉嫌内幕交易而拟受到的处罚外,南卫股份及李平、项琴华此前因信披违规行为已受到过行政处罚。
2024年6月3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南卫股份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其中,李平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了关联方占用南卫股份资金的行为,且未及时组织公司进行信息披露;项琴华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知悉并配合了该资金占用事项。
根据已有信息,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于2020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南卫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适格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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