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茂拟主动退市 前期买入投资者或可索赔

多次提示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的*ST天茂(000627)日前宣布,控股股东正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但令11.19万(数据截至2025年7月18日)股民“大跌眼镜”的是,公司所称的“重大事项”,竟是主动申请退市。
根据*ST天茂8日晚间发布的公告,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在股票终止上市后申请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即“老三板”)。公司股票自8月11日开市起复牌。
公告中还设立了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ST天茂为股东提供了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1.60元/股,较停牌前股价1.45元/股溢价约10%。预计耗资不超过26.06亿元。
此前,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一季度报告,*ST天茂股票曾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然而,公司在股票停牌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一季度报告。7月8日,公司股票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价在7月8日至8月6日近一个月内累计下跌47.08%。
有媒体在相关报道中评论,此选择权对于高位入场的中小股东来说,仍将面临痛苦抉择:接受,即可能立即确认亏损;拒绝,若公司强制退市,则可能面临血本无归。
在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看来,上市公司退市行为并不是股民索赔的必然条件,但公司如果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导致股民受损,股民则可以追究相关责任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吴立骏律师认为,*ST天茂本应在2025年4月28日披露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一季报,但因“信息需补充”而延期,且在停牌期间还遭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公司股票也因此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间跌幅明显,持有公司股票的股民损失惨重。吴立骏律师建议:“凡在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天茂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尝试起诉公司,追究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但吴立骏律师同时强调:“*ST天茂如果成功退至‘老三板’,将可能不再发布年报。这样可能会规避年报发布义务以及掩盖事实真相。届时只能等待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的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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