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科业绩预告隐瞒关键数据收“预罚单” 受损投资者索赔窗口已开启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一个月后,*ST汇科(300561)于8月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鉴于“预罚单”已下达,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在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期间买入*ST汇科股票,并在2025年3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汇科及相关人员的违法事实为:公司在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仅披露了本报告期内净利润为负值,未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然而,2024年12月,*ST汇科将尚未实际履行的903.74万元订单金额计入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剔除上述金额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

广东证监局指出,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因此,拟对*ST汇科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00万元;对董事长陈喆等3名相关责任人均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ST汇科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其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受上述违规及相关风险因素影响,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2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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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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