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股份索赔案投资者一审胜诉 适格股民仍可报名参与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股份”,原证券代码603003)虽已从A股退市,但因公司证券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仍在进行中。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透露,日前,上海金融法院对该案示范性案件作出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

2024年12月17日,龙宇股份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在被立案调查前,龙宇股份曾披露,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海证监局指出,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8月31日,龙宇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8-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法院判决,吴立骏律师表示,于2019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龙宇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向公司索赔的机会。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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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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