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辉信息四年虚增营收利润遭行政处罚 受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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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9:22
同辉信息(430090)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北京证监局查明,2018年至2021年期间,同辉信息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合同、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致其2018至2021年年度报告及引用了相关财务数据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四年间,公司累计虚增营业收入6283.14万元,虚增利润3186.59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同辉信息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实控人戴福昊予以警告,并处以115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原共同控制人崔振英处以700万元罚款;其余三名责任人分别被处以25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款。以上罚款合计3550万元。
此外,因在上述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且情节较为严重,戴福昊和崔振英还拟被分别采取10年和7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基于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买入同辉信息股票,并在2024年4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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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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