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10月28日到期 已有终审胜诉判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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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9:10
投资者起诉思创医惠(300078)证券虚假陈述案的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10月28日到期,目前仅剩一个多月的时间。
2024年1月8日,思创医惠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公司主要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2020年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包含了虚假财务数据;二是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与多家公司开展虚假业务等手段,2019年虚增利润约3302万元,2020年虚增利润约8394万元,两年合计虚增利润约1.17亿元。
浙江证监局的处罚决定为投资者诉思创医惠证券虚假陈述案确立了法律事实基础。截至目前,浙江高院已就部分此类案件作出终审裁决,判定投资者胜诉,思创医惠作为上市公司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法院判决,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买入思创医惠股票,并在2022年10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
律师提示,由于该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10月28日到期,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抓住最后时机,及时主张自身权利,避免因错过诉讼时效而丧失索赔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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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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