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上海新阳示范案件一审胜诉 后续投资者仍可提起索赔诉讼

公开信息显示,部分投资者诉上海新阳(300236)索赔案的示范案件已取得一审胜诉判决,法院支持投资者的索赔请求。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该案件的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后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

此次索赔案件源于上海新阳的信披违规事项。经上海证监局查明,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以场外质押授信方式购买1亿元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但未在2024年一季度报告中确认该衍生品的价值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91.59万元,导致当期归母净利润虚增1352.85万元,2024年一季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不准确。

直至2024年8月17日,上海新阳才在披露季度报告更正公告时承认上述问题,上海证监局随后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福祥、财务总监周红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基于已认定的违规事项及法院一审判决,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买入上海新阳股票,且在2024年8月1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扫码报名索赔

编辑:iepdcvke
AI 文章概述
*本回答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专业建议。
    热门新闻
      24小时热榜
      日榜 | 周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