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维股价逆势跌停 风险警示未除 投资者索赔诉讼风险仍存
10月27日,A股强势上攻,沪指逼近4000点,续创今年以来新高,然而,*ST奥维(002231)却与大盘的上行趋势背道而驰,当日其股价大幅下跌5.10%,并以跌停价3.35元/股收盘。
值得注意的是,*ST奥维在10月25日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方与一致行动人上海东和欣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5年10月22日到期,且双方决定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随之解除。
此次关系解除导致公司股权计算方式发生变化。权益变动前,杜方与上海东和欣合并持有公司20.22%的股份;权益变动后,双方持股不再合并计算,杜方个人持有公司15.00%的股份,上海东和欣持有5.22%的股份。公告强调,杜方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此次变动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此外,同日发布的风险警示进展公告显示,公司此前因控股子公司违规担保被叠加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截至公告披露日仍未满足撤销条件。
结合公告来看,*ST奥维当前面临多重压力。*ST奥维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47.62万元,归母净利润为-8906.69万元。如公司2025年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除上述事项外,*ST奥维还面临被投资者索赔诉讼的风险。6月20日,*ST奥维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分别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公开谴责处分决定和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6月21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股东上海东和欣、上海东和欣实控人李东、邹梦华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于近日再次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鉴于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24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2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奥维股票,并在2025年4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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