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胜诉!国中水务投资者索赔获支持 索赔区间持股者仍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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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07:28
公开信息显示,部分投资者起诉国中水务(600187)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近日已有一审判决结果,法院支持了投资者的索赔请求。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尚未参与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报名加入索赔行列。
2024年9月29日,国中水务及公司股东鹏欣集团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公司发生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累计占用资金高达27.1亿元。然而,公司未及时披露该事项,且在对应年报中存在重大遗漏。此外,公司对一项涉及7.6亿元的重大投资事项也未及时披露。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黑龙江证监局责令国中水务改正并予以警告,同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对鹏欣集团也予以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此外,对涉及此事的相关责任人,时任总裁丁宏伟、时任董事长尹峻和时任国中水务董事长张彦等,也分别予以警告和给予相应金额的罚款。
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落地,为投资者索赔提供了关键的法律依据,索赔事项因此展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违规事项及法院一审判决,在2019年4月11日至2024年8月23日期间买入国中水务股票,并在2024年8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索赔机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适格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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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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