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洲虚增利润超3192万元领双重监管处罚 律师提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索赔

11月18日晚,ST汇洲(002122)因2019年至2020年度的财务信披问题,相继收到深交所的纪律处分决定和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具体来看,经监管部门查明,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ST汇洲控股子公司热热文化、中科华世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视频审核、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业务,累计虚增收入约1.5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超3192万元,导致ST汇洲2019年和2020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浙江证监局对ST汇洲予以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四名时任高管合计罚款800万元。同时,深交所对公司及以上四位高管分别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将此违规行为和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ST汇洲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已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并称此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计划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及时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行政处罚已落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汇洲股票,且在2025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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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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