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青宝索赔案即将开庭 实控人承诺利好投资者
·2025-11-19 19:27
ST中青宝(300052)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即将开庭。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介绍:“ST中青宝索赔案分两段:第一段索赔,是公司公告未客观完整反映相关信息构成误导性陈述,已过诉讼时效;第二段索赔,是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该案正在诉讼中,将于下周开庭。”
赵敬国律师同时指出:“近日,公司实控人出具《承诺函》自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针对的是第一段索赔案。该承诺对投资者而言属于利好信息。”ST中青宝11月1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李瑞杰自愿承担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后不向公司追偿。
即将开庭的索赔案件源于2025年3月28日ST中青宝发布的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中青宝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至2021年期间,ST中青宝子公司深圳市宝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高德信”)签订虚假采购合同,并通过高德信关联的6家公司循环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具体来看,2019年至2021年分别虚增营收3361.32万元、2809.43万元和1787.83万元,2019年、2020年虚增利润分别为833.40万元和698.11万元,2021年则虚减利润721.39万元。
根据调查结果,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中青宝股票,无论在2023年4月27日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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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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