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不免责,弘高创意一审被判赔偿相应损失 律师提醒投资者索赔勿错过最后期限
·2025-11-26 19:06
弘高创意(原*ST弘高,股票代码002504)涉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已于2024年7月送达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公司需对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依法赔偿相应投资损失。
该案件源于弘高创意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严重违规行为。经查明,弘高创意下属子公司弘高装饰通过虚构工程项目合同、未对工程项目如实核算、未对已结算项目及时做结算会计处理等方式,在2015年至2022年期间连续多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相应年度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基于上述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北京证监局对弘高创意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行政处罚。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尽管弘高创意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已于2023年8月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但该公司作为法律主体依然存续,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并不因股票退市而免除。因此,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据生效判决向该公司主张权利,进行索赔诉讼。
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刘鹏律师表示,在2016年4月19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间买入弘高创意股票,并在2023年1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1月5日截止。在时效届满前,律师团队将继续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其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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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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