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退市后收1200万元罚单 两类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已退至新三板的爱康科技(原代码:002610,现:“R爱康1”,400235)12月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11月28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爱康科技2019年至2023年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2024年部分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情形。

其中,爱康科技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21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通过少计借款费用方式虚增利润,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2023年信披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爱康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包括时任董事长、实控人邹承慧在内的5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共处以2230万元的罚款。此外,邹承慧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邹承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调查结果,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两类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一是,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持有爱康科技股票,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是否卖出;二是,于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持有爱康科技股票,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具体索赔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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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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