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涉嫌财务造假及资金占用收罚单 股票将被“ST” 投资者索赔通道已开启

12月9日,惠伦晶体(300460)因连续两年财务造假以及存在资金占用问题,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广东证监局查明,惠伦晶体涉嫌多项违法违规事项:其一,2020年,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累计发生金额达2833万元,占当期净资产的5.12%,导致2020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其二,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存在虚构采购业务、虚构销售业务以及未按实际情况确认收入等情形,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549万元、6233万元。此外,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5万元,2022年虚减利润141万元,导致2021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罚款300万元;对实控人赵积清予以警告并罚款400万元;对时任董事韩巧云、财务总监邓又强分别罚款150万元;对时任总经理韩继玲、姜健伟分别罚款80万元、60万元。以上拟处罚金额合计1140万元。

根据监管部门认定的违规事实及深交所相关规则,惠伦晶体股票自2025年12月1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惠伦晶体”变更为“ST惠伦”。

对此,公司表示,本次事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后续若完成对应年度财务报告追溯重述、且自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在惠伦晶体面临行政处罚的同时,受损投资者的索赔通道也已打开。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于2021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惠伦晶体股票,并在2025年4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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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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