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九有信披违规领双份罚单 律师提示可索赔时间段
·2025-12-15 07:25
退市九有(600462,原“*ST九有”)于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公司及原董事长李明被罚金额合计2350万元。经查明,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0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以及2021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
具体来看,2020年,公司未披露关联人李明对公司的无偿赠予事项,虚增利润总额6397.3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71.03%。2021年至2023年,公司通过子公司虚构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3.5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435.92万元。监管部门指出,李明作为公司实控人,组织、指使并参与实施前述事项。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对退市九有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公司原实控人李明处以15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上交所对退市九有及李明予以纪律处分,决定对公司和李明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李明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退市九有已于2025年7月21日终止上市。此次双重处罚虽发生在公司退市之后,但“退市不免责”,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目前判断,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4年12月1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退市九有股票,并在2024年12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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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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