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控股股东、实控人违背承诺被起诉 投资者一审胜诉

宋都股份(现“宋都5”,原代码600077)股民迎来好消息。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透露,其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违背承诺证券纠纷一案,收到法院一审胜诉判决。

2021年5月27日,宋都股份披露《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幸福健控股”)、实控人俞建午承诺,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有序安排资产变现,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与宋都股份之间以存单形式的互保情形。然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幸福健控股、俞建午未按照公开披露的承诺函履行承诺。

针对前述事项,2024年3月,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幸福健控股、俞建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年5月,上交所对幸福健控股、俞建午予以公开谴责。

根据法院判决,吴立骏律师表示,在2021年5月27日至2023年4月21日期间买入宋都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4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索赔机会。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该案诉讼时效届满日为2026年4月21日,留给投资者的时间已不足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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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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