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证通索赔案进入实质性阶段 投资者已收到损失核定报告
·2025-12-16 19:12
投资者诉ST证通(002197)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取得新进展。继首批案件于2025年5月27日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后,公开信息显示,部分投资者已于近日收到针对其投资损失的核定报告,该报告是确定索赔金额的关键依据。
该案件源于ST证通控股子公司广州云硕虚构业务而引发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经查明,广州云硕在2017年及2019年,通过签订虚假的采购与销售合同的方式,为ST证通虚增利润,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78%和12.52%,导致ST证通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ST证通在2021年发布的一份非公开发行文件中也因使用了2019年的虚假财务数据而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深圳证监局于2024年11月29日向ST证通及相关责任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最终决定对ST证通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曾胜强等多名责任人也分别处以7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处罚决定,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在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证通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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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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