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股份索赔案迎新动态 律师提示两类投资者可索赔

海越股份(现海越3,原代码600387)投资者索赔案迎来最新进展,据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其团队近日已向绍兴中院递交新一批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此前,已有部分投资者在一审、二审中胜诉并成功获赔。此次新一批立案的推进,为后续更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提供了积极示范。

海越股份陷入投资者索赔困境,其缘由是公司长期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

2025年7月11日,海越股份股票被上交所摘牌。但就在退市前夕,公司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然而,这并非海越股份首次陷入信披违规的泥潭。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11月11日,海越股份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年4月16日,公司再次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因是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已有的两次行政处罚,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两类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一是于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海越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买入海越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4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海越股份2025年11月7日发布的公告,其控股股东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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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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