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财务造假坐实拟被罚650万元 受损投资者索赔通道开启
·2025-12-22 19:28
日前,福能东方(300173)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2月1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该《告知书》确认公司存在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违规事实。受此影响,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福能东方”变更为“ST福能”。
《告知书》显示,广东证监局查明,2020年6月,福能东方子公司大宇精雕与重庆中光电约定,先由重庆中光电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后,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的形式将资金转回重庆中光电。通过少确认应收款减值损失、虚增预付款,福能东方2020年虚增利润3579.85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
2021年,大宇精雕对上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又导致公司虚减利润2265.09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64%。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作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相关责任人也将面临相应追责。
福能东方虽在公告中表示已在2024年一季度完成大宇精雕100%股权出售,相关违规事项不影响当前日常经营,但财务造假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叠加,已引发市场关注。
随着监管部门预处罚的落地,受损投资者的索赔通道正式开启。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21年4月14日至2024年12月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福能东方股票,并在2024年12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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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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