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鑫药业索赔时效仅剩数日 符合条件投资者莫失契机
·2025-12-23 19:48
紫鑫药业(现R紫鑫1,原代码002118)投资者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1月5日正式届满。2025年12月22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再次向法院提交投资者索赔立案申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抓紧最后时机。
回溯案件根源,2024年11月12日,紫鑫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经查明,紫鑫药业2013年至2020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导致相关年报存在重大遗漏;2014年至2020年通过虚增在地林下参采购成本等方式虚增成本,导致相关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且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17年、2018年通过舞弊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同时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违规担保及重大诉讼事项等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事项,吉林证监局对紫鑫药业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时任实控人郭春生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其他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6万元至450万元不等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紫鑫药业虽已于2023年8月终止上市,但退市不等于免责,投资者索赔通道尚未关闭。此前该案件已获长春中院正式立案,部分批次案件已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基于已查明的紫鑫药业违法事实,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14年2月25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间买入紫鑫药业股票,并在2023年1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诉讼。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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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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