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控股股东承诺未兑现引发索赔 已有投资者胜诉案例

近日,备受关注的宋都股份(现“宋都5”,原代码600077)控股股东因违背承诺引发的证券纠纷案传来胜诉消息。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多起投资者诉宋都股份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幸福健控股”)、实控人俞建午违背公开承诺的民事赔偿案件,经法院一审审理后依法判决投资者胜诉。该判决为后续索赔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

回顾本案,2021年5月27日,宋都股份披露《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幸福健控股、实控人俞建午公开承诺,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有序安排资产变现,且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与宋都股份之间以存单形式的互保情形。然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责任主体并未兑现上述承诺。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浙江证监局于2024年3月对幸福健控股、俞建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上交所亦于同年5月对幸福健控股、俞建午予以公开谴责。该事项也引发了受损投资者的索赔诉讼。

刘鹏律师提示,宋都股份虽已退市,但不影响投资者索赔权利。根据法院判决,目前判断,在2021年5月27日至2023年4月21日期间买入宋都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4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索赔机会。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4月21日届满,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务必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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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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