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平预重整启动刺激股价涨停 两类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
12月25日,*ST正平(603843)股价开盘后“一字”涨停,当日收盘价为4.73元/股,上涨5.11%。
消息面上,*ST正平于12月24日晚发布《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12月2日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南昌银都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南昌银都”)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为由,向西宁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截至债权人申请之日,*ST正平欠付南昌银都债权余额5448.95万元。
12月24日,*ST正平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决定书》,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西宁青石清算事务经纪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
公告中,*ST正平对现阶段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提示。一是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二是截至公告发布时,公司2024年度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三是2025年三季报工作函所涉非标意见等重大事项尚无法核实,可能导致年审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四是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资产减值、预重整债权申报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五是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六是公司股价存在非理性炒作情形,积累较大的交易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ST正平还因2024年3月29日收到青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正面临被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的风险。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结合已有公开信息,两类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1)于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正平股票,无论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正平股票,无论在2025年4月30日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上述任意一个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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