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虚假陈述案一审投资者胜诉 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仍可提起诉讼

近期,普利制药(现“R普利1”,原代码300630)投资者索赔案件取得新进展。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投资者诉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已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上市公司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这一判决源于中国证监会在2025年3月21日对普利制药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2021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通过虚增业务等方式,两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超过6.69亿元。因此,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中国证监会依法予以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上述普利制药的财务造假行为直接触发了强制退市条件。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并于2025年5月22日被摘牌。

针对普利制药的违法事实及法院一审判决,刘鹏律师表示,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买入普利制药股票,并在2024年4月1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向公司索赔的权利。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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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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