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正式受理ST美晨索赔案 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
·2025-12-26 20:14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其代理的ST美晨(300237)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于近日被青岛中院正式受理。这意味着,该案件终于迈出了依法追偿的重要一步。
2025年3月31日,ST美晨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历经7个月的调查,公司于10月31日正式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14年9月,ST美晨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郭柏峰等持有的赛石园林股权,赛石园林自此成为ST美晨全资子公司。2014年至2018年,赛石园林通过虚假采购劳务、苗木等方式虚增工程施工成本及完工百分比,从而虚增收入、利润;通过虚假销售苗木、虚减相关费用、收入成本错记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4.38亿元,虚增利润6.58亿元。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上述行政处罚结论,相关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通道已全面开启。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于201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美晨股票,并在2025年3月3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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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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