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索赔案将于2026年1月开庭 两类投资者仍可报名参与
·2025-12-29 20:17
备受关注的思美传媒(002712)索赔案迎来新进展。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透露,其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思美传媒、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旅投、朱明虬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收到杭州中院传票,该案将于2026年1月19日开庭审理。
2025年1月,思美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旅投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首创投资转让其持有的思美传媒29.99%的股份给四川旅投。其间,朱明虬、首创投资与四川旅投三方签署多份协议,但部分协议涉及业绩补偿事项未及时披露,直至2023年12月23日才进行补充披露。
除上述事项外,思美传媒还曾因“蹭热点”构成误导性陈述,被浙江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由此引发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目前,该系列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
根据已有信息,吴立骏律师表示,思美传媒投资者索赔条件包括:(1)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并持有思美传媒股票;(2)在2019年8月24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思美传媒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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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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