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投资者索赔案获支持 诉讼时效将于今年四月末截止
·2026-01-04 19:20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2025年12月31日,又一批由其代理索赔的阳光城(现“阳光城3”,原代码000671)投资者收到了胜诉判决书。这一结果再次确认了阳光城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的违法性及其需要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然而,随着2026年4月28日诉讼时效的临近,留给投资者可索赔的诉讼时间已进入倒计时阶段。
阳光城索赔案源于公司存在的两起重大违规担保未披露事项。
2023年6月30日,福建证监局向阳光城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监管部门查明,2020年10月,公司对济南兴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平潭兴祁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29462万元借款事项作出差额补足担保承诺;2021年7月,公司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州俊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25000万元股权投资款及收益作出差额补足担保承诺。前述担保事项均未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亦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4月29日公司才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尽管阳光城已于2023年8月16日正式被深交所摘牌,但这一情况并不影响投资者主张民事赔偿的权利。
在诉讼时效进入倒计时的背景下,刘鹏律师提示,在2020年10月22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阳光城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在诉讼时效内,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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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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