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索赔案一审投资者获胜诉 诉讼时效不足五个月

公开消息显示,针对罗普特(688619)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上海金融法院已对首批示范性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这标志着该案件取得重要进展,为后续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司法参照。需要提醒的是,本案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5月17日届满,仅剩不足5个月,适格投资者需尽快行动以把握最后索赔机会。

2023年11月1日,罗普特发布公告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2020年、2021年通过提前确认项目收入,虚增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虚增净利润超过1.5亿元;2022年虚减利润总额7310.09万元。2023年6月20日,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对相关财报数据进行修正。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厦门证监局对罗普特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400万元的处罚;对时任董事长陈延行、总经理江文涛等9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5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违规事实及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买入罗普特股票,并在2023年5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在诉讼时效内,罗普特证券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仍将继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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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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