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股份索赔案部分投资者已收调解方案 退市不免责 后续投资者诉讼仍在推进
·2026-01-13 19:09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近日透露,龙宇股份(现龙宇3,原代码603003)索赔案取得新进展,已有部分投资者收到调解方案。这起索赔案源于2025年11月6日上海证监局对龙宇股份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经查明,龙宇股份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虚构贸易链条、人为增加业务环节等方式,开展金属、油品、乙二醇等虚假贸易,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来看,2019年至2022年龙宇股份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45.4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3731.96万元。
此外,2022年至2024年,公司实控人徐增增通过13家关联公司实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该事项未按规定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上海证监局对龙宇股份责令改正,并处以115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徐增增罚款1690万元,同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4名相关责任人员也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前述罚款总额达3810万元。
随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达,这为受损投资者索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有权要求赔偿。
根据已有信息,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龙宇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龙宇股份已于2025年7月3日从A股退市,但上市公司退市不影响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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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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