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股份退市后仍受处罚 两类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
·2026-01-13 19:20
已经退市的元成股份(原603388,现“元成5”,代码400284)近日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1月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元成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元成股份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一)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虚增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二)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处理,虚增公司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元成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745.46万元罚款;对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祝昌人处以28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相关负责人分别处以20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罚款。
上市公司退市,并不免除公司因信披违规可能面临的投资者索赔责任。根据调查结果,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两类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一是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元成股票,无论在2024年1月31日之后是否卖出的;二是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5年7月1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元成股票,无论在2025年7月2日之后是否卖出的。符合任一条件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登记报名。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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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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