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装索赔案一审判决下达 重整成功利好维权投资者

*ST中装(002822)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案件迎来一审胜诉判决。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介绍:“根据一审判决文书,法院按照第三方机构损失核定意见书确定的投资者损失金额,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比例约50%。法院并未支持被告的扣除非系统性风险比例的答辩意见,目前案件还在上诉期。”

该案索赔依据为*ST中装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中装及其子公司在2017年至2021年期间将部分内部承包项目按照自营项目进行核算,导致少记成本、虚增利润,公司相关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公司在2019年、2020年、2021年披露的可转债及股份发行文件中均引用了上述相关年度财务数据。

根据法院判决,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8年4月16日至2023年12月17日期间买入并持有*ST中装股票,无论2023年12月18日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适格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ST中装近期发布公告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但能否获得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律师认为,*ST中装重整完成有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对受损投资者索赔构成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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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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