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装索赔案投资者一审胜诉 适格者仍可报名参与

备受关注的*ST中装(002822)投资者索赔案迎来新进展。公开信息显示,日前深圳市中院对该案的部分案件作出判决,投资者一审胜诉。

2025年4月18日,*ST中装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中装及其子公司将部分内部承包项目按照自营项目进行核算,导致少记成本、虚增利润。2017年至2021年,*ST中装虚增利润金额分别为1833.44万元、1292.45万元、4398.64万元、1302.19万元和1610.39万元,导致公司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在*ST中装2019年3月22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2020年9月1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报告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等发行文件,以及2021年4月14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中,均引用了上述相关年度财务数据。

鉴于此,部分投资者向*ST中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根据法院判决,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在2018年4月16日至2023年12月16日期间买入*ST中装股票,并在2023年12月1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向公司索赔的权利。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仍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扫码报名索赔

编辑:iepdcvke
    热门新闻
      24小时热榜
      日榜|周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