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成功“摘帽” 核损、调解双管齐下 索赔案诉讼时效进入倒计时
1月13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深交所同意。公司股票于1月14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易事特”变更为“易事特”,证券代码仍为“300376”。
此次撤销风险警示源于公司此前因财务信披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2024年12月31日,易事特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及数据中心集成业务,累计虚增营业收入40.7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5.2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428.12万元。前述违法行为的时间跨度从2017年至2021年,导致其披露的相关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
自2023年5月易事特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投资者索赔案便拉开序幕。
截至2025年10月28日,易事特在发布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已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868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材料,索赔金额合计2860.65万元。其中,1起案件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收到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损失3.31万元;判令原实控人何思模对原告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据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其团队代理的易事特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目前已取得实质性进展:部分投资者已收到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损失核损报告,另有部分案件则收到了法院拟定的调解方案。
结合法院一审判决及公司违规事实,刘鹏律师表示,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易事特股票,并在2023年5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5月11日届满,目前仅剩四个月时间。在诉讼时效即将届满之际,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需抓紧时间,避免因错过时效而失去获赔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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