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3月3日股票简称变为“ST达华” 两类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

达华智能(002512)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近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将自3月3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达华”,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

公告显示,2月27日,达华智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达华智能及相关当事人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进展情况;二、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三、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根据调查结果,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两类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一是于2021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且持有达华智能股票,无论在2025年1月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且持有达华智能股票,无论在2025年1月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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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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