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信披违规事实查明 两类投资者有索赔机会

*ST沐邦(603398)近日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6年2月27日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公司及实控人廖志远分别于2025年7月25日、2025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经查明,*ST沐邦、廖志远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是公司定期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子公司内蒙古豪安及捷锐机电累计虚增营收7.14亿元、虚增利润2.34亿元,虚增利润占比最高达536.60%,直接导致财报失真。

二是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廖志远于2024年通过预付工程款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1.68亿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6%;张忠安通过捷锐机电占用资金10.36亿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02%。上述资金占用均未在临时公告或2024年年报中披露,构成重大信息披露遗漏。

基于此,江西证监局拟对*ST沐邦罚款700万元,对廖志远罚款800万元,对张忠安罚款350万元,对财务总监等3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00万元;上述罚款总计2350万元。同时,江西证监局拟对廖志远、张忠安分别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调查结果,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两类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一是于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沐邦股票,无论在2025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二是于2025年7月26日之前买入且持有*ST沐邦股票,无论在2025年7月2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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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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