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索赔案诉讼时效已不足三个月 部分案件进入赔偿协商阶段

因财务造假引发的黑牡丹(600510)投资者索赔案仍在持续推进。据代理此案的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近期已收到部分案件的核损报告及相关调解方案,案件进入实质性赔偿协商阶段。

但需注意的是,该案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5月14日届满,留给受损投资者维权的时间已不足三个月。

回溯该案,2023年5月12日,黑牡丹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根据《警示函》认定,公司2020年未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业务实质对子公司艾特网能机电总包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当年年报虚增营收7.78亿元;2016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棉纱贸易业务同样未按规定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多期年报虚增营业收入,累计影响金额约34.39亿元。此外,2022年公司对合并艾特网能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不充分,导致2021年年报财务信息不准确。

因上述违规事项,上交所于2023年9月对黑牡丹及时任董事长戈亚芳、时任总经理葛维龙、时任财务总监陈强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为受损投资者民事索赔诉讼提供了重要依据。结合上述违法事实,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17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14日期间买入黑牡丹股票,并在2023年5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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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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