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索赔时效将于4月21日届满 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切勿错过“末班车”
·2026-03-16 19:11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近日透露,已向杭州中院提交新一轮关于宋都股份(现“宋都5”,原代码600077)投资者索赔立案的申请,而该案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4月21日届满。律师提示,受损投资者切勿错过最后的索赔诉讼机会。
宋都股份索赔案源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违背公开承诺的违规事项。2021年5月27日,宋都股份披露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幸福健控股”)及实控人俞建午的承诺,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有序安排资产变现,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与宋都股份之间以存单互保方式形成的担保情形。然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责任主体并未兑现上述承诺。
这一违背承诺的行为直接导致公司2022年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针对该违规事项,浙江证监局于2024年3月对幸福健控股、俞建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上交所亦于同年5月予以公开谴责。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12月,受损投资者诉宋都股份控股股东、实控人违背公开承诺一案,已获得法院一审胜诉判决,为后续索赔案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根据法院判决并结合违规事项,刘鹏律师表示,在2021年5月27日至2023年4月21日期间买入宋都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4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索赔机会。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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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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