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投资者索赔案一审胜诉 诉讼时效仅剩9个月

已退市的威创股份(现“威创3”,原代码002308)投资者索赔案迎来新进展,继2026年2月部分投资者获广州中院一审胜诉判决后,代理该案件的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近日透露,法院已正式受理新一轮投资者索赔立案申请。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12月22日届满,受损投资者不要错过最后的索赔诉讼机会。

回溯本案,2025年6月20日,威创股份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2024年年报;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基于上述事项,广东证监局对威创股份处以800万元罚款,并对实控人陆克平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董事长陆宇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尽管威创股份已退市,但“退市不免责”,不影响投资者索赔权利。

根据一审判决,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在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威创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刘鹏律师建议,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参与索赔,切勿错失最后挽回损失的机会。

扫码报名索赔

编辑:iepdcvke
    热门新闻
      24小时热榜
      日榜|周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