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健医疗IPO终止:自主研发能力与关联交易成焦点 本报报道问题此前被交易所追问
2026年3月,四川睿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睿健医疗”)的北交所IPO之路戛然而止。3月12日,睿健医疗控股股东普华和顺(01358.HK)公告称,睿健医疗基于对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当前市场环境的审慎分析,决定主动终止上市申请。而一周前,睿健医疗刚刚完成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信息披露工作。
《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记者曾分别以《分红过亿后再募资 重要子公司系平价收购 睿健医疗分红、收购疑云待解》《数项发明专利系许可使用或转让所得 睿健医疗自主研发能力引关注》为题,报道了睿健医疗数项专利源自高校许可或转让、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时间晚于核心专利申请日、重要子公司欧赛医疗收购过程未经资产评估等疑问。北交所在2026年3月的第二轮问询函中,部分问题与本报报道指出情形相同,其中部分关键问题更是首轮问询回复后再度被追问。
披露最新回复一周后终止IPO
3月12日,普华和顺发布公告,3月11日,基于对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对当前市场环境等关键因素的审慎分析,经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且与保荐机构深入沟通后,睿健医疗决定调整资本市场战略规划,并拟主动终止其上市申请。这一决定距离睿健医疗IPO申请获受理接近一年。
回顾睿健医疗的IPO进程,2025年3月,睿健医疗北交所上市申请正式获受理,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在收到首轮问询函后,公司因“问询意见涉及面广,回复工作量较大”申请延期回复。在首轮问询中,北交所针对公司核心技术及来源、研发能力、关联交易、销售费用率等问题提出十余项问询。
2025年8月21日披露对首轮问询回复后,公司又于同年9月30日公告收到第二轮问询函,北交所进一步追问核心技术来源、关联交易公允性、销售费用合理性等问题。因“部分审核问询函问题核查尚需时间”,2026年1月23日,公司再次申请延期回复。2026年3月5日晚间,公司披露了对第二轮问询的回复。但一周后的3月12日,普华和顺公告称,睿健医疗决定主动终止上市申请。
根据计划,睿健医疗此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2亿元,分别投入血液净化高值耗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型血液净化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血液净化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自主研发能力被问询
本报此前两篇报道——《分红过亿后再募资 重要子公司系平价收购 睿健医疗分红、收购疑云待解》《数项发明专利系许可使用或转让所得 睿健医疗自主研发能力引关注》——所关注的数个核心问题,在北交所的问询函中均被提及,如专利技术来源与自主研发能力、核心技术人员任职与职务发明认定、中空纤维膜技术侵权风险及招股书表述的准确性等。
2025年8月9日,本报以《数项发明专利系许可使用或转让所得 睿健医疗自主研发能力引关注》为题,报道了睿健医疗数项专利系许可使用或转让所得,专利权人涉及四川高校等,记者在《经济日报》2021年的报道中发现,欧赛医疗“首席科学家”为四川某高校教授赵长生,其为该企业专利的获得及生产线的研发作出了重要贡献。赵长生曾是欧赛医疗创始股东之一,其于2012年退出欧赛医疗股东名单。睿健医疗独立研发能力及招股书信披完整性值得关注。
本报在报道中指出,“一种三元共聚物共混改性聚醚砜中空纤维膜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专利权人为四川大学,系专利实施许可;“一种呼吸机管路”“医用多功能旋转活检取样钳”最初专利权人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本报还发现,招股书第165页披露“一种三元共聚物共混改性聚醚砜中空纤维膜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专利为许可使用,但第178页“研发项目投入情况”列表中却标注该专利为“自主研发”,存在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情形。
北交所在首轮问询中,直接要求睿健医疗说明中空纤维膜相关技术的来源,以及继受取得、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在产品中的应用情况,并追问公司是否具备自主研发和持续研发能力。
睿健医疗在8月21日披露的问询函回复中承认,公司受让取得、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合计三项专利,“一种三元共聚物共混改性聚醚砜中空纤维膜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与公司中空纤维膜制造技术配方部分存在交叉,公司为防止第三方取得该专利后进行恶意专利诉讼,取得该专利的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公司继受取得“一种呼吸机管路”和“医用多功能旋转活检取样钳”专利,拟以上述专利为基础,用于血液透析管路技术的研发和血管通路系统的输送结构的改进,两项受让取得的专利属于公司的储备专利。公司同时强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将以上三项专利用于产品生产,公司主要产品生产以自主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为核心驱动。
侵权风险遭二次追问
中空纤维膜技术侵权风险、核心技术人员任职与职务发明认定等问题在一轮问询回复后,二轮问询中再度被北交所追问。
本报曾报道,公司两项与中空纤维膜相关的专利中,一项专利是欧赛医疗成立不久即申请的“改性聚醚砜中空纤维膜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人为赵长生、刘承杰、廖世龙,该专利已于2025年因保护期届满失效,是否面临仿制风险值得关注;另一项专利是四川大学授权专利实施许可的“一种三元共聚物共混改性聚醚砜中空纤维膜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查询发现,赵长生也是发明人之一。报道指出,赵长生退出欧赛医疗创始股东前长期在四川高校任职,该专利是否属于其在高校的职务发明、利益分配是否清晰,值得关注。
北交所在一轮和二轮问询中,均问及“侵权风险”,其中在二轮问询中问题直指“发行人使用中空纤维膜相关技术是否存在侵权风险”。在一轮问询中,交易所要求说明睿健医疗生产、销售主要产品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在二轮问询中,这一问题被再次追问,交易所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使用中空纤维膜相关技术是否存在侵权风险”。
睿健医疗在2026年3月披露的问询回复中表示,“改性聚醚砜中空纤维膜及其制造方法”专利权已于2025年2月到期终止,公司目前生产中所使用的非专利技术已突破该专利覆盖范围,不存在任何潜在侵权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任职与职务发明认定方面问题,在2026年初披露的二轮问询中被再次追问。本报此前报道,睿健医疗两名核心技术人员王洪建、姜黎的任职时间均在发明专利“一种三元共聚物共混改性聚醚砜中空纤维膜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申请(2010年)之后——王洪建于2013年12月入职欧赛医疗,姜黎于2015年7月入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是否准确,研发费用确认是否合理、准确值得关注。
北交所在问询中,也重点关注了已离职的核心技术主要人员或发明人以及欧赛医疗创始股东在职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是否均为职务发明。在一轮问询中,交易所要求说明刘承杰等欧赛医疗创始股东是否在相关技术研发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睿健医疗回复称:“赵长生、刘承杰、廖世龙三人2005年至2012年作为欧赛医疗创始股东,其中刘承杰曾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廖世龙曾任董事,其间完成的中空纤维膜相关职务发明,为技术研发的初期突破及首款产品雏形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在二轮问询中,这一问题又被追问。交易所要求进一步说明公司已离职的核心技术主要人员或发明人以及欧赛医疗创始股东在职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是否均为职务发明,2012年欧赛医疗创始股东团队转让股权时新老股东是否存在关于中空纤维膜相关技术归属的约定。
2026年3月初,睿健医疗在问询函回复中称,根据相关研发活动的立项报告、技术任务书等资料,已离职的核心技术主要人员戴燕、王滔及发明人在职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均系职务发明,归公司所有;2012年股权转让时,发明专利“改性聚醚砜中空纤维膜及其制造方法”已依法登记在公司名下,新老股东对知识产权归属不存在异议。
与“乐普系”公司关联交易引关注
除本报此前报道的自主研发能力等问题外,睿健医疗与“乐普系”公司的关联交易也引人关注。
乐普医疗系睿健医疗实际控制人蒲忠杰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睿健医疗存在通过印度乐普等乐普医疗旗下贸易公司进行境外销售的情况,各期销售收入分别为1941.71万元、2512.37万元和4299.19万元,占比分别为5.63%、6.12%和8.90%。公司向印度乐普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0.38%、29.03%和37.29%,低于公司平均毛利率(45%左右)。对此,公司认为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印度市场价格敏感度高等原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乐普医疗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高达71.47%。目前,公司给予印度乐普的信用账期为150天,明显长于其他境外客户的15—90天。
第二轮问询中,北交所要求量化分析向印度乐普销售毛利率持续增长的原因,说明信用期明显较长的商业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睿健医疗回复称,毛利率变动主要受汇率、产品成本下降等因素影响,信用期较长系综合考量后经过商业谈判的结果。但值得注意的是,印度乐普存在通过Lepu Holdings Limited代为支付货款的情况,2024年及2025年1—6月分别通过Lepu Holdings Limited代付1790.52万元和988.32万元。 记者 何玉晓
睿健医疗对第二轮问询的回复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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