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股份索赔案时效仅剩20余天 多次违规后财务负责人频繁更换

南卫股份(603880)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仍在持续推进,该案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4月28日届满,律师提示,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切勿错过最后的索赔机会。

回顾本案,南卫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7月28日被立案调查,并在2024年6月3日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南卫股份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平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关联方占用南卫股份资金,且未及时组织南卫股份进行信息披露;财务总监项琴华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知悉并配合资金占用事项。此外,二人未能勤勉尽责,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的完整性。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南卫股份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李平处以450万元罚款,对项琴华处以90万元罚款。

根据调查结果,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在2020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持有南卫股份股票,无论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李平及项琴华又因内幕交易,于2025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通知下达后,南卫股份财务负责人开始频繁更换。2025年8月11日,原财务总监项琴华以个人原因为由,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项琴华自公司2017年上市以来,一直担任财务总监一职。项琴华辞职后,董事会指定由李平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四个半月后,即2025年12月25日,董事会又指定总经理何凌峰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2026年1月13日,公司聘任许晓为财务负责人。许晓上任两个半月后,以个人职业规划调整及薪资不及预期为由,于2026年3月30日提出辞职。许晓辞职后,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再次由总经理何凌峰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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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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