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15个月的职工董事竟不是公司员工?千亿龙头被责令整改
日前,深交所的一纸监管函直指千亿龙头荣盛石化(002493)存在的治理问题。
据荣盛石化8月13日盘后披露的公告,因公司现任职工董事俞凤娣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符合职工董事任职条件,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公司职工代表,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就在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同一日,8月12日,因整改需求,俞凤娣拟辞去荣盛石化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职务及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的委员职务。相关公告显示,截至8月13日,俞凤娣未持有荣盛石化股份,不存在未尽义务及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8月14日,《大众证券报》就上述职工董事任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如何加强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等问题,致电荣盛石化证券部,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不予回应。
Wind数据显示,俞凤娣历任绍兴县第一涤纶厂生技科技术员、绍兴市第一化纤厂生技科科长、荣盛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假捻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曾任荣盛石化副总经理,现任荣盛石化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4月至2017年4月,在俞凤娣任职荣盛石化副总经理期间,其公开披露的累计薪酬超过600万元。
2025年5月,荣盛石化发布的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显示,选举俞凤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彼时,荣盛石化在公告中如此表述:俞凤娣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禁止任职的情形。

但从深交所此次出具的监管函来看,荣盛石化的董事会构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中关于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职工董事需以“职工”身份为前提,《公司法》及《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均要求职工董事候选人须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职工董事制度的根基是劳动关系,任何以“集团调配”“工作调动空档期”规避劳动关系核查的做法,均构成对公司治理合规底线的挑战。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荣盛石化首次因为信息披露等问题受到监管。2023年5月,因公司2020年至2021年存在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会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深交所对荣盛石化出具监管函。2024年5月,荣盛石化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原因与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有关。彼时,公司及相关主要负责人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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