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钦年报扭亏申请“摘星” 此前已被监管处罚 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日前,*ST海钦(600753,原“庚星股份”)发布2025年年报。公告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7.43亿元,同比增长199.04%;归母净利润为3631.06万元,扣非净利润为2658.99万元,实现同比扭亏。

与此同时,*ST海钦公告称,经自查,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部分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已向上交所提交撤销相关警示的申请。若该申请获得同意,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海钦”变更为“ST海钦”。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公司经营在2025年呈现好转迹象,但其历史信披问题而引发的投资者索赔风险依然未消除。

因信息披露违规,*ST海钦曾于2023年9月两次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公司存在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虚假记载、2020年至2021年未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定期报告重大遗漏等多项虚假陈述违法事实,监管部门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鉴于上述情况,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18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20日期间买入*ST海钦股票,且在2023年9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诉讼,最终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刘鹏律师提示,本案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9月20日届满,逾期未起诉将丧失胜诉权。

扫码报名索赔

编辑:iepdcvke
    热门新闻
      24小时热榜
      日榜|周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