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年报“爽约”业绩变脸 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2026-04-14 10:24
4月14日,柳化股份(600423)开盘后延续跌势,截至发稿,股价下跌8.41%,报2.94元/股。
消息面上,4月11日,柳化股份未如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取而代之的是《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暨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及延期披露年报的公告。公告显示,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为亏损3000万元,营业收入为1.37亿元,低于3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其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结合柳化股份此次业绩预告更正的数据,公司已触及上述退市风险警示条款,其股票在年报审计披露后存在“披星戴帽”的风险。
与此同时,柳化股份公告称,将2025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推迟至4月25日,理由为“为进一步完善定期报告编制和复核的相关工作,确保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针对柳化股份业绩预告“变脸”、年报延期披露的行为,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指出,公司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与更正后的数据差异较大,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变动情况,涉嫌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
基于此,刘鹏律师表示,在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4月1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柳化股份股票,并在2026年4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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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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