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获赔案例 一类投资者诉讼时效4月28日届满

海越股份(现海越3,原代码600387)投资者索赔案目前仍在持续征集中。此前,已有部分投资者在一审、二审中胜诉并成功获得相应赔偿。

结合法院已生效判决,代理该案件的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有两类受损投资者具备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的条件:一是于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海越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买入海越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4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需要提示的是,前述第一类投资者的索赔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4月28日届满。在诉讼时效即将届满之际,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需抓紧时间,勿因错过时效而失去获赔机会。

回溯案件根源,海越股份曾两次因信披违规问题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年11月11日,公司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首次收到行政处罚;2025年4月16日,公司再次收到行政处罚,经查明,公司存在两大违法违规情形:一是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是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尽管海越股份已于2025年7月11日被上交所摘牌,但退市并不意味着投资者索赔权利的终结。目前,该索赔案仍在推进,刘鹏律师团队于近期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新一批立案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在退市前夕,海越股份于2025年6月6日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再次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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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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