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股价与基本面严重背离 投资者索赔诉讼时效即将届满

5月20日,ST京蓝(000711)发布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关注函要求就公司相关事项在5月20日前回复。因关注函涉及靶材业务投产进展、业绩补偿款履约能力等复杂事项,部分问题回复尚需完善,经申请,公司将延期至5月27日前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指出,ST京蓝股票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5月11日期间价格涨幅为254.17%,股价已严重脱离当前业绩,最新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公司持续亏损、主营业务尚未形成稳定盈利的现状严重背离。

5月18日,因靶材业务信披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未澄清传闻,深交所对ST京蓝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ST京蓝在信息合规方面并非初犯。2023年7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京蓝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11月,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ST京蓝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京蓝股票,无论在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该案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7月13日到期,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切勿错过维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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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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